近日,省教育厅开展了学科优质课评选观摩交流活动,现将优质课、组织奖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9日。一起来看——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对结果持有异议(包括姓名、单位等信息),可将意见反映至推荐单位各市(州)教研部门,由市(州)教研部门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省教科院反映,亦可直接以书面形式向省教科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所有反映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切忌猜测臆想。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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