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电诈“工具人”
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惩戒办法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联系紧密。
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随意借给他人或在不明网站填写。
面对来路不明的“高薪兼职”工作,要始终保持警惕,不要被快速获利的虚假承诺所迷惑。请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转发兼职广告、拉人进群等情况,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 倩 兰 翔
初审:曾雪梅 方绍泽
二审:夏 沁 刘相云 马 远
终审:王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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