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吗,出来聚聚啊”
“好呀,喝点酒助助兴啊”
“那一会开车走小路,不会有交警查的”
“好嘞,喝了一点没上脸,没得事”
“多喝点水稀释一下,没事的”
……
降温了
冬日里约上好友小聚
难免喝上两杯
但是一定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不要一时侥幸酒驾
换来“悔不当初”
“警”盯酒驾醉驾不松懈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昌邑公安交警加大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大队紧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导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以城区主干道、重点场所周边路段为整治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多点查处、流动执法等方式,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检、有违必纠,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
12月16日,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柳疃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的过程中,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14时24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昌邑双石路与奎聚路路口处,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上前将其拦停,一股酒气扑鼻而来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姜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姜某交代,当天中午和朋友在家喝了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去昌邑拉树,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了交警查车。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姜某只取得C1驾驶证,属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姜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4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极易产生严重后果。
昌邑公安交警提醒大家
酒后禁驾,方能“久”驾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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