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学生医保政策解读(四)
大学生原则上
应在学籍地参保
在
学
籍
地
参
保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
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学籍地参保方便学生享受统筹区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待遇和医保服务,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减轻垫支压力。
在厦参保期间学生寒暑假返乡或外出实习,可以提前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多次在就医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
大学生在学校参保了,
在老家还要参保吗?
不需要!每个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能享受一份医疗保险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就不需要在原籍地继续参保了。入学当年在老家参加医保的,可以继续享受当地医保政策直至年底,无需再缴纳家乡医保费用,直接缴纳厦门市大学生医保费用即可。
毕业生待遇延续到年底
1.学生毕业、结业、转学、肄业,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被注销学籍,办理离校手续当年已缴纳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当年度内可按原参保身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若当年度内找到工作参加职工医保,则按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当年停止参加职工医保,其本市居民医保待遇自动恢复至当年12月31日。
如有疑问,可拨打厦门税务电话:12366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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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办事大厅
编辑:阙燕婷
审核:张生岚、翁玛莎
指导老师:黄为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