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
为全力营造安全稳定
洁净清朗的社会环境
巧家公安
以冬季行动为抓手
持续加大对
非法制造、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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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所得近万元
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
逐渐活跃起来
特别要警惕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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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丨编辑:谢凌宇、滕昌平
丨校对:蔡华宇
丨审核:杨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