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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区委派出巡察组对区民政局、隆木乡、南水街道、太窝镇、浮石乡及所辖村(社区)共5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及巡察“回头看”。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党中央“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区委“深度融入大湾区、加快建设新南康,全力争当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排头兵”等工作部署,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查找基层党组织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信来电来访,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有关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
来源: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明月
一审一校:卢念
二审二校:黄振中
三审三校:何耀飞
法律顾问: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 彭延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