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罚!

民生   2024-11-06 18:05   福建  




     近些年来,随着装修的市民、店铺逐渐增多,随之产生的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也增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查偷倒乱倒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典型案例


     2024年2月,正值春节,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某物流公司的运输车辆正在某小区路口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倾倒行为并责令当事人将建筑垃圾重新装车运往指定地点消纳。随后,依据《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涉案物流公司发送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将路面清洗干净,并作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缴纳了罚款,及时完成了整改。
法律链接


《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第三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典型意义


     建筑垃圾有其固定的处置方式,能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变废为宝,减少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城区随意丢弃和堆放建筑垃圾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来源:武夷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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