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浩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深情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感激。这封感谢信不仅是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好诠释。
据悉,在2022年9月,被告王某辉向原告王某亮购买一批辣椒,货款二万余元,当时由于被告王某辉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支付该货款。该辣椒为原告王某亮家庭一年的收入来源,原告王某亮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支付货款。无奈之下,王某亮将被告王某辉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胜诉后被执行人王某辉仍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亮遂向临颍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予配合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辉常年在外地工作且涉及多个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尝试多种途径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都没有结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然而执行局并没有放弃,执行干警张浩不断寻找着案件的突破口,最终通过对被执行人过往案件逐一排查后发现,该案件关联案件内有冻结可以处理的财产,即刻对该关联案件进行调查,随后成功扣划本案标的额并发放至王某亮账户。至此,该案件案款两万余元全部执行完毕。
一封感谢信,是鼓励也是鞭策。这份感谢信,体现了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司法为民”理念的坚定践行。下一步,临颍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特别声明
声明:原创文章版权属临颍县融媒体中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