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建设简史丨首部党章的纪律规定及蕴含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政务   2024-12-12 20:38   上海  


今天我们翻阅党的重要文献会发现,第一部党章篇幅其实并不长,只有六章,共2400多字。但这2400多字中,专讲“纪律”的第四章就有700多字,占党章全文近三分之一,可见分量之重。
从这一章的内容来看,都是一些具体的纪律规定。比如,其中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地方党组织必须执行宣传中央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属全国性重大政治问题,中央未发表意见时,地方党组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等,这些内容实际上体现了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又比如,其中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地方党组织中半数以上党员对党组织的命令有抗议时,必须提交上级党组织“判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抗议时,得提出全国大会或临时大会判决,但在未判决期间均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这些内容实际上体现了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再比如,其中规定,党员若不经中央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不得为任何资本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这些内容则体现了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还比如,其中规定“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这实际上明确了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党的组织原则。
可见,党的首部党章中有关党的纪律的具体规定,实际上体现了我们党后来明确概括的“四个服从”原则。而“四个服从”,恰恰是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原则;民主集中制,又是列宁明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因此,党的二大党章中的纪律规定,事实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建党原则。
在一个政党内部,上下级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如何结合?如何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必须要有一种形式和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工人阶级建立政党的过程中,提出过一些关于民主和集中的思想。他们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规定了民主的组织原则,强调“全体盟员一律平等”“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同盟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成员须“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在领导工人运动的过程中,他们还强调,为了进行斗争,必须有必要的“权威和集中”,这样才能“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列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有关原则和主张,第一个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建党原则。列宁所领导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当时严酷的革命环境之下,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坚强有力的根本保证。没有这一条根本组织原则,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毫无战斗力可言。
我们党的首部党章设专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这充分说明:我们党从成立一开始,就遵循了列宁的建党学说,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党的纪律建设简史(第2版)》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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