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柳树镇东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某某对村集体榨油坊管理不力,导致榨油坊价值50万元的原材料严重损失。孙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辽宁省营口市纪委监委对一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营口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通过纵向联动和横向协调合作,持续压实各级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织密村集体“三资”领域监督网。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乡镇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干扰等问题,营口市纪委监委统筹用好市、县(市、区)、乡、村四级监督力量的同时,推动“纪巡”融合、“纪审”互动、“纪财”贯通,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根据地区实际,营口市纪委监委精准施策,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小切口”深入开展摸排检查。大石桥市、盖州市针对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较多、村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围绕行政村财政资金转移支付、集体收入等各类资金和集体所有房屋、车间厂房等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鲅鱼圈区、西市区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对“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截至目前,营口市共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73件,查办农村“三资”领域案件39件,处理处分23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哈淼 李鹤 康欣
责编:胡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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