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说“纪”】喜迎新岁清风来 坦荡正气心中怀

政务   2024-12-31 17:39   云南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弘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守“廉”初心、率先垂范,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享乐奢靡,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县纪委监委在此温馨提示:


1.严禁公款吃喝、购买高档酒水,“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问题;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



3.严禁借礼尚往来名义搞利益勾兑、权钱交易,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



4.严禁组织、参加或提供用公款支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以培训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违规公款旅游、改变行程借机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租借车辆;



7.严禁在节日期间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



8.严禁大操大办、餐饮浪费、高额彩礼等讲排场、搞攀比行为;



9.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0.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采取节前廉政谈话、纪律提醒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守住“红线”“底线”。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有关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举报电话:12388也可关注“清廉陇川”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我要举报”。


中共陇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川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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