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近日印发《德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启动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全州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并提出具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责任。全面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森防指统一部署,坚持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格局,落实责任链条,层层分解,包片到位,不折不扣落实联合值守制度,全面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麻痹心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森林经营单位和林权所有者主体责任,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
强化宣传发动,增强防火意识。要针对冬春季野外用火、农事用火、进山人员活动特点等,强化防火宣传力度和广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确保防灭火知识宣传到位、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曝光宣传到位;通过“一般与专项结合、固定与流动结合、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设置防火警示标语标牌、发放防火宣传册等形式,会同旅游部门把森林草原防火纳入导游宣讲内容,组织村级林长开展“敲门行动”等途径,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
严格火源管控,保持严防重治。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管住林区野外火源。针对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加大对高火险区、保护区、军事管理区、城市面山、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火源管控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挂钩单位的督促检查指导,对重点林区采取增人、增哨卡、增加巡查时间“三增”措施,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科技手段,强化管护责任。继续推行“两改一提前”野外用火模式,利用村规民约规范群众野外用火。要紧盯“危险人员”、管住“危险地段”、守住“危险时段”,统筹推进疏堵结合、科学规范的野外用火行为,持续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依法治火进程。
突出应急准备,安全高效处置。各县(市)及乡镇要按照一地一策、一域一案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应急预案,特别要针对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关键节点,制定专项预案和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各级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要迅速归建,按标准补齐扑火物资和安全防护装备,靠前驻防重点区域,开展携装巡护。要强化培训演练,认真研究空地协同、友邻协同,提高综合防灭火能力和保障能力。在扑救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坚决避免扑火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指挥调度。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险火情,能在第一时间做出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林情、社情和火情动态,做到情况清楚、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制度,在接报森林草原火灾发生30分钟内以电话或短信向州森防指办上报火情信息,2小时内正式上报重要火情报告,避免越级报告、信息倒流等情况发生。
据悉,州森防指办公室将会同应急、林草、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工作。
责任编辑:刘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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