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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我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年末结转工作顺利推进,现确定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暂停办理公积金单位缴存、个人提取及贷款等相关业务。各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务必高度重视,需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若因单位未及时完成本年度缴存任务,致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受阻,相应责任均由各缴存单位自行承担。自2025年1月3日起,公积金相关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在此,衷心感谢您一年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对于业务停办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ND——
编辑(初审):巴桑拉姆
校对(复审):王楠 李丹丹
审核(终审):吴小聪
来源:那曲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