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人水和谐共建绿色龙江”专题发布会中了解到,全省共有11条(段)河湖入选省级美丽河湖,分别为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牡丹江市镜泊湖、佳木斯市汤旺河、伊春市西南岔河(南岔段)、大庆市松花江(肇源段)、牡丹江市牡丹江、松花江(哈尔滨市、绥化市段)、哈尔滨市牡丹江、伊春市呼兰河、齐齐哈尔市讷谟尔河、黑河市嫩江。
发布会现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马云表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七大重点领域之一,也是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价值的重要举措。我省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重点,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心由单一的注重水环境治理提升,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转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过程中,我省实施重点流域专项攻坚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分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推动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十四五”期间,松花江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松花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自2022年以来始终保持优等级。2024年1月~11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4%,创历史最好水平。水生生物清洁指示物种出现范围不断增大,鳌花、乌苏里白鲑等珍稀鱼类重现。
黑河市嫩江
对于如何进行省级美丽河湖评定,马云介绍,我省明确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目标,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以国控断面所在河湖为对象,以断面所在城市为主体,结合专家评价、公众参与等多角度对照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并择优推荐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开展2批次审核认定,会同各领域专家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亲民性等6个方面对各地推荐的河湖严格审定,省生态环境厅将从省级美丽河湖中择优推荐至生态环境部。
此外,省级美丽河湖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已认定的省级美丽河湖每2年开展复核检查,达不到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省级美丽河湖资格。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吴殿峰在发布会中介绍了11条(段)省级美丽河湖的水质情况:2024年1月~11月,11条(段)省级美丽河湖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除牡丹江市镜泊湖外,均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牡丹江市镜泊湖受夏季汛期洪水影响,暂为Ⅳ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