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来真的能拿到拖欠我的工资吗?” 电话那头,农民工的声音微微颤抖,满是不可置信。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坚定地回答:“可以的,你过来吧。”当农民工倪某某终于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时,他难掩激动之情:“从 2022 年开始,我就四处奔走寻求帮助,想要讨回工资,一次次失望后,我都打算放弃了。没想到检察院这么给力,这么快就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办案人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工程亏钱为由,拖欠四名农民工工资两万余元长期未支付。2023年7月,四名农民工经过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至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存在私刻公章的行为,便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本院受理该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拖欠四名农民工工资多年未还,现在年关将近,为了让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过一个祥和年,在年夜饭桌上再填一个菜、能给孩子多发一点压岁钱,本院决定帮助四名农民工讨回薪酬。检察官通过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释法说理,细致地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农民工挣的都是养家糊口的血汗钱,一定不能拖欠,引导其积极向农民工退回拖欠的工资,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该案从办理之日,检察官仅用了三日就帮农民工讨回了拖欠近三年的工资。
民生无小事,欠薪问题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广大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精准把握检察履职为民的切入点与着力点,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法治的 “力度” 转化为民生的“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撰 稿: 第一检察部 高延芸
编 辑: 办 公 室 张 贞
校 对: 办 公 室 邵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