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南宁市成为民政部批复的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之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立足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打造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功能的区域性救助中心,探索形成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新机制,推动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王启文副站长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调研。
此次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将以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辐射各城区民政局、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武鸣区救助管理站、马山县救助管理站、隆安县社会救助管理站、横州市民政局、上林县民政局,指导和帮助各县(市、区)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医疗救治、落户安置、跨区接送以及完善救助档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实现救助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南宁市区域集中照料服务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医疗救治机制、落户安置机制、跨区接送机制、业务培训机制,进而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10月以来,南宁市救助管理站陆续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调研,听取各县(市、区)救助工作人员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所碰到的难题以及做好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建议。
下一步,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将继续加快对试点任务的推进,高质量、深层次落实各项试点工作要求,力争试出经验、试出成效,发挥首府救助中转功能,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南宁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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