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越南那些事儿
据越媒1月16日报道,2025年1月15日,越南广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与芒街国际口岸边防哨所合作,将9名通过海路非法入境越南的中国公民移交处理。
2024年12月25日,这些中国公民(8男1女)通过越中海上边界非法入境越南,在越南芒街市被发现。
1月15日,越南芒街国际口岸管理方与东兴(中国)国际口岸相关部门合作,在芒街国际口岸的边界线处完成了对9名非法入境中国公民的移交工作。
调查过程中,越南广宁省出入境管理局依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对“组织他人非法入境越南”一案进行了刑事立案。
越南国家安全调查机构已对两名涉案越南籍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任何人因谋取非法利益而组织或中介他人非法出境、入境或在越南非法停留,将被依法判刑(依据《刑法》第348条)。其中,涉及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被判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a) 涉案人数达到11人及以上;
(b) 非法获利达5亿越盾(约合人民币15万元)及以上;
(c) 导致他人死亡。
此外,犯罪分子还可能被处以1000万至5000万越盾(约合人民币3000至15000元)的罚款,或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些职业或工作,期限为1年至5年。(完)
您看此文用
秒,转发只需1秒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