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委工作要求,近日,重庆市司法局联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制度机制(以下简称衔接配合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衔接配合机制明确,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应当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等四项工作原则的指导下开展,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监督实效。
同时,衔接配合机制还规定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协同会商、线索移送、同堂培训、联合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对线索移送、接收、办理提出闭环管理要求,确保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的规范有序衔接。
此外,衔接配合机制要求,要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强化数字赋能,共同提升工作质效。对于衔接配合工作中发现的干预司法活动、违法违规办案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制度机制的建立为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下一步,重庆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深化联动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助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审 核:张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