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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近日,西昌市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这一公告不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明确,也是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保障。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将从公告的依据、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时间与方式、补偿登记工作、异议反馈渠道及其他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本次公告的发布单位为西昌市人民Z府,公告编号为西市预征补告〔2024〕16号。
公告依据包括《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规〔2023〕2号)以及《西昌市人民Z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西市预征告〔2024〕16号)。
这些法律文件为征地补偿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确保了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名称为《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范围涵盖了太和镇太安村的四组、五组、七组、八组;裕隆回族乡兴安村的二组、三组、四组;长安街道办事处安宁村的一组;以及马道街道集贤社区的第一、第二、第三居民小组和家园社区的第三居民小组。
此次征收的总面积为230.2395亩。这一面积的征收将为当地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同时也需要妥善处理与被征地农民的关系。
公告的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公示期不少于30日。这段时间内,居民和相关利益方可以充分了解征地的具体情况并进行反馈。
公告的方式包括在Z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这样的方式确保了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得所有受影响的居民都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补偿登记工作安排
补偿登记工作将依据《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西昌市人民Z府土地预征收公告》。这一安排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补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使得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补偿登记的具体流程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每位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异议反馈渠道
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同的声音。为此,公告中特别规定了异议反馈渠道。若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异议。
异议的提出方式为要求听证,并应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这一规定为居民提供了表达意见的机会,确保了征地补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则视为同意本方案。这一规定旨在推动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合理的反馈渠道。
西昌市人民Z府关于太和镇、裕隆回族乡、长安街道、马道街道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详细说明了征地范围、面积、公告时间、补偿登记工作安排、异议反馈渠道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公告的目的在于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一公告,西昌市Z府展现了对土地管理和居民权益的重视,体现了在城市发展与居民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作为拆迁律师,我们期待这一方案的顺利实施,为西昌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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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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