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起,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
凌源市城区主要街路、商业街区等。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以外、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乱停乱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违规行为。
1.使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轮胎和锥形筒、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
2.私设地锁、隔离柱和地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
3.长期停放“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位。
在整治过程中,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争做共建美丽家园的支持者、参与者和监督者,伸把手、出把力,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为美丽凌源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凌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郝悦茗
校对|彭 帅
责编|郑 赫 郭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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