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提案工作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最重要的方式。政协提案要始终把“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作为基准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会议强调,各承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提高办理工作质效,对每件提案都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以办理实绩回复委员期待,真正做到“办好一件、团结一片”“办成一件、受益一片”。要注重协商,认真做好“办前、办中、办后”三次协商,探索建立长效沟通协商机制,邀请委员参加工作会议、定期征求意见,让委员更多地参与到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中来,推动提案成果转化。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提案办理的协商实效。
会议要求,要细化措施,强化重点提案办理。要继续采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协领导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提案者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进行办理和督办,确保重点提案“重点办”“办得实”办出重大成效,为凌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拓创新,提升适应提案办理工作新变化的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效能。要将提案办理转化为工作实绩,全力以赴抓实抓牢抓细各项工作,为实现凌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王 蕊
编辑|郝悦茗
校对|彭 帅
责编|郑 赫 郭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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