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狸下山“偷”柿子,玉溪民警将其“捉拿归案”

2024-11-15 12:11   云南  

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

总有迷糊的小动物

与人们不期而遇

为了保护它们的安全

警察蜀黍

可没少“操心”

近日,一只呆萌果子狸跑到江川区九溪镇六十亩村偷吃柿子,还跟柿树主人玩起了“捉迷藏”,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九溪派出所接报后将这只贪吃的果子狸“捉拿归案”并妥善处置。


2024年11月9日下午,九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蒋某报警,称家里来了一只像猫又像狐狸的小动物,估计是保护动物,请求处置。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人蒋某所说的小动物竟然躲进了杂物堆中,民警清理开杂物,发现一只毛茸茸、满身灰褐色的小动物蜷缩在里面。经辨认,这只小动物为花面狸,俗称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果子狸警惕性很强,对着民警发出“唧唧、唧唧”警告声。民警带上防护手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果子狸抓获放入笼中,并带回派出所处理。


根据报警人蒋某陈述,他家附近种着一些柿子树,这只果子狸经常来偷吃柿子。经民警进一步检查,确定该果子狸生命体征正常,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找来水果给其食用。这个小家伙很快就和民警“混熟了”,竟然跑到办公室里到处游荡,对民警投喂的食物也是来者不拒。


目前,民警已将果子狸移交由林草部门照管,待确认符合放生条件后,将会带至野外放归大自然。



知识链接


果子狸又名花面狸,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评估级别为近危( NT )。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如果和野生动物不期而遇,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随意抓捕,需及时拨打110,请专业人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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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江川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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