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小课堂”开课啦!
新年新气象,学习正当时。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增强检察人员对袭警罪的精准把握与实践能力,1月20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检察人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开展集中学习和案例探讨。
学习中,主讲人张果红结合《解释》部分条款从“旧”到“新”的演变,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检察人员紧跟法律解释变化,及时深入学习研究,全面理解袭警罪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原则,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
经过此次学习,使检察人员对袭警罪的法律适用有了更加清晰、全面的认识,为后续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下一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全方位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秩序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