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近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兴安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节前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暨集中点验活动。
活动中,该院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撤缓收监案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核心条款,让矫正对象对法律规定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将法律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并积极参与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
通过此次活动,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与守法自觉性。下一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探索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新方法新路径,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