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家暴报警后,仍遭丈夫殴打,警方通报

2024-11-11 13:23   山东  
11月7日23时许,山东菏泽一男子在家中对妻子施暴,并在妻子报警后仍继续踢踹其头部。
11月10日晚,公安通报:2024年11月7日23时许,我辖区居民郑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冲突,期间陈某报警,事发过程被其客厅摄像头记录。警后,辖区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郑某依法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属地妇联、社区积极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矛盾调和。
警方提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遇有家庭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若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来源:   郓城公安
责编:王盼 刘震
复审:张洪彪
终审:刘文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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