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民警在巫山收费站开展执法时,查处了一辆超员轿车。
12月21日晚,民警在对车牌为渝FFR***的白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排人头攒动,透过后窗玻璃,看见后排乘有3个成年人和1个儿童,且后备箱似乎也有动静。
民警打开该车后备箱进一步检查发现,后备箱竟还“藏”着一个约5岁的儿童。驾驶员史某称是孩子自己爬过去的,她并不知情。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当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超员人员进行转运。
“藏”在后备箱的小朋友。
因史某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史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请自觉抵制“超员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记者 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