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州镇所有土地纳入南安市主城区修编范围

政务   2024-11-04 19:27   福建  

日前,《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公布,丰州镇所有土地纳入南安市主城区修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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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保持基准地价的指导作用和现势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2022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依据

为了保持基准地价的指导作用和现势性,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03号)有关规定,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开展新一轮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通知》起草过程

技术承担单位在对南安市中心城区及各乡镇土地市场的深入调查分析以及对部分土地市场变化较大的乡镇(街道)逐一访谈的基础上,形成《应用方案》初步成果。经多轮论证,并于2024年4月25日、6月18日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部门意见,于5月11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

三、执行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9日。

四、主要内容

《应用方案》主要包括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基准地价构成及内涵、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其他说明等7方面内容。

五、对照上轮基准地价调整情况

(一)基准地价适用范围

上一轮基准地价中心城区修编范围为柳城街道、溪美街道、美林街道、霞美镇的所有土地以及丰州镇、省新镇的部分土地。本轮南安市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为《南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南安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用地范围,其中南安市主城区的修编范围为柳城街道、溪美街道、美林街道、霞美镇、丰州镇、省新镇的所有土地;各乡镇(雪峰开发区)的修编范围为主城区修编范围外的土地。

(二)基准地价的构成及内涵

1、基准地价的构成与上一轮一致,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不包括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取得费用、植被恢复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2、基准地价内涵中,用地类型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要求划分,相比上一轮的变化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新增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基准地价、居住用地新增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剥离出来单独编制基准地价。基准地价修编估价期日确定为2022年1月1日;基准地价内涵中的基准地价年期、表现形式、标准容积率、开发程度、土地还原率与上轮一致。

(三)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明确南安市主城区、乡镇各类用途土地级别范围,主要划分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三种用途的级别范围,其他用地类型的级别范围分别参照上述三种用途范围。各用地类型级别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主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一级范围扩大,将北山片区、港仔渡片区从二级区调为一级区;省新镇、丰州镇镇区外用地纳入主城区四级区。居住用地一级范围扩大,将北山片区、港仔渡片区、恒大御景、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周边从二级区调为一级区;省新镇、丰州镇镇区外用地纳入主城区四级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一级范围扩大,将北山片区、港仔渡片区、恒大御景及南安市第十二小学周边、市民中心片区福山路以北的地块从二级区调为一级区;省新镇、丰州镇镇区外用地纳入主城区三级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调整情况与居住用地调整情况一致。

2、各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土地级别,水头镇、官桥镇、洪濑镇一级范围扩大;诗山镇、罗东镇、英都镇从一个级别调整为两个,其他乡镇的级别未做调整。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级别,官桥镇、洪濑镇一级区扩大,其他乡镇的级别未做调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与居住用地土地级别一致(除石井镇以外)。

(四)南安市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

明确南安市主城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各类用途土地级别的地价水平。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主城区:与上一轮相比,商业服务业用地方面,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下调了1.4%,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下调了6.08%,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未做调整。居住用地方面,平均上涨幅度为5.37%。其中,一级区地面地价为250万元/亩,上涨幅度为6.38%;二级区地面地价为165万元/亩,上涨幅度为5.32%;三级区地面地价为135万元/亩,上涨幅度为9.76%;四级区地面地价为83万元/亩,与上一轮一致;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新增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其地价水平参照营利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与上一轮一致。工矿用地方面,平均上涨幅度为4.78%。其中,一级区地面地价为48万元/亩,上涨幅度为4.35%;二级区地面地价为34万元/亩,上涨幅度为4.94%;三级区地面地价为25万元/亩,上涨幅度为5.04%。仓储用地方面,上轮参照工业用地0.9倍计算,本轮调整为参照工业用地1.0倍计算,避免出现以仓储用地名义低价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工业生产的行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基本不变。

2、各乡镇:与上一轮相比,商业服务业用地方面,石井镇、洪濑镇、梅山镇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下调了1.4%-2.2%,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下调了1.11%-1.96%,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诗山镇、罗东镇、英都镇等由原来一个级别细分为两个级别的乡镇,一级区基准地价上涨幅度16.92%-17.63%,二级区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其他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居住用地方面,仑苍镇、洪濑镇、梅山镇、官桥镇、水头镇平均上涨幅度为1.19%-2.02%;诗山镇、罗东镇、英都镇等由原来一个级别细分为两个级别的乡镇,一级区基准地价上涨幅度为20%-43.14%;二级区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其他乡镇城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工矿用地方面,石井镇一级区从35万元/亩上调为40万元/亩,二级区从30万元/亩上调为35万元/亩,其他乡镇工业地价均提高1.2-3万元/亩。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从参照工业用地的0.9倍计算调整为参照工业用地的1.0倍计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与上一轮一致。

3、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2-5万元/亩。

五、关键词诠释

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国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格,是各城镇按不同的土地级别、不同的地段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工业、住宅等各类用地,某一时点上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海鹰  

联系电话:86370625


相关链接:

1.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

网址:

http://nan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fggzhgf/202410/t20241030_3099400.htm

2.《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网址:

http://nanan.gov.cn/zwgk/zcjd/202410/t20241030_3099404.htm


转自:南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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