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泉州市西华洋滞洪片区(南安段)改造项目
选房第20天
截至16日下午5时
当日选房79套
累计选房1573套
一、今日选房情况汇总
(11月16日)
经过前几天的选房工作
在此
提醒接下来将进行选房的群众
务必带好选房证、选房通知书
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
如有相关事项咨询可提前致电
0595-68979201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明日选房群众名单
(11月17日)
选房资格审查应提供的书证材料
(一)被征收人本人前来选房的,应携带选房证、选房通知书、有效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核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选房。
(二)属于继承、委托、判决、裁决、执行等非被征收人本人前来选房情形的,应在规定的选房签认日前向工作组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参加选房。
(三)被征收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后、选房流程开始前死亡的,继承人应当提供相关继承资料,由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进行选房。
(四)被征收人或者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安商房选取及房源确认的,按延误选房处理。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载明的被征收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应共同前来参选安商房房源,如果有个别无法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选房安置相关手续。
(六)遗失材料的处理
1.被征收人若遗失选房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应在选房签认日前出具遗失选房材料的《具结保证书》并经村委会见证核实后,申请复制遗失材料或补办缺失资料,同时在选房现场进行公示后,方可参与选房。
2.被征收人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所需文书可以扫描以下小程序码下载,
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继承情况:
1.安置权益继承具结书
2.亲属关系证明
3.放弃继承声明书
委托情况:
安商房选房认购
授权委托书
资料遗失情况:
遗失书证材料具结书
其他:
优惠扩购面积分配协议书
三、剩余房源情况汇总
(11月17日)
乐居兰苑· 左右滑动查看
乐居梅亭· 左右滑动查看
据悉,西华洋滞洪区(南安段)改造项目回迁工作共涉及乐居兰苑和乐居梅亭两个安商房项目,均由泉州市城建集团牵头为主建设,安商房小区品质、景观等均参照商品房品质高标准建设交付,本次安置房源共计2427套,包括60㎡、80㎡、110㎡、130㎡、150㎡五种户型,适合不同家庭的需要。
龙年·行大运
开开心心选房来
高高兴兴候新居
来源:镇项目办 | 编辑:董文婷
一审:林上泽 | 二审:董文婷、梁伟能 | 三审:陈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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