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誓言 勇担使命!信阳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政务   2024-12-03 20:07   河南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为教育、激励、鞭策新进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12月3日下午,信阳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谢天学出席仪式并监誓、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主持仪式。



参加宪法宣誓仪式人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依次列队站立。随着气势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奏响,宣誓仪式拉开帷幕。在领誓员的带领下,宣誓人员高举右拳,面向国旗,肃立敬礼,庄严宣誓。

谢天学强调,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谢天学要求,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国家发展目标和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战略任务履职尽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之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谢天学强调,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不动摇,始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谢天学要求,要自觉坚持宪法确定的根本活动准则不动摇,始终坚持依宪履职、依宪用权,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了宣誓仪式,两名宣誓人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本期编辑:李    倩

审核编委:胡传仁

终审编委:张维民

本期校对:孙素心、朱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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