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大家购买时要注意啦
11月起
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实施
将作为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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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2、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4、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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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技术规范》规定了6项单体电池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22项电池组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外部短路、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绝缘电阻、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把强度、阻燃性、低气压、过流放电、温度循环、浸水、盐雾、湿热循环、热扩散。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作为普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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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
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电动车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
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
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
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
查看合格证
及其充电器输出插头对应插座形式
对于装有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打开鞍座,特别关注锂离子电池组的醒目位置应标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值电压、放电终止电压、生产日期、正负极标志、安全警示说明、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且在充电口和电池接口处等位置应清晰地标注如图的标志。
对于装有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打开鞍座,蓄电池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可在包装箱上标志)、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商标、极性符号等信息,且电池仓醒目位置应标有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以及图中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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