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服务指南

文摘   2024-11-05 18:14   甘肃  


兰州市现代服务业

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

 服 务 指 南 




一、支持国际贸易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创办外贸公司的创业人才,公司年度进出口额首次突破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公司首次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办理要件



(1)人才创办外贸公司佐证材料;

(2)公司年度进出口额海关报单明细;

(3)公司首次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相关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市商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0931-8856100





政策内容(二)

对外贸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具有5年以上外贸从业经验,引进后担任外贸经理、外贸主管等职务且年薪达到30万元以上的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要件



(1)人才外贸领域从业经验佐证资料;

(2)人才劳动关系及任职佐证资料;

(3)人才薪酬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商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6月、12月1日-15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0931-8856100





政策内容(三)

对新取得中国报关协会关务水平高级、中级、初级证书,且在本市外贸企业全职工作满3年的外贸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1.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关务水平证书(文件)。

2.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商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6月1日-30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0931-8856100




二、支持现代物流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物流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5年以上智慧供应链、冷链、航空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等相关从业经验,引进后担任物流经理、运营总监、供应链总监等职务且年薪达到35万元以上的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要件



(1)物流企业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佐证资料;

(2)人才劳动关系及任职佐证资料;

(3)人才薪酬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市交通运输委复审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6月、12月1日-15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运输科  0931-8463423

兰州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  0931-8105832





政策内容(二)

对新取得APICS CPIM、CSCP、CLTD、SCOR、ISM CPSM、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SCMP等任一种认证,且在本市物流企业全职工作满3年的供应链人才,给予2万元/人·证的奖励。

1.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资格认证证书(文件)。

2.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市交通运输委复审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6月、12月1日-15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运输科  0931-8463423

兰州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  0931-8105832





三、支持现代金融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金融机构从市外全职引进年薪6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总部经济人才支持政策提供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等优惠服务。

1.办理方式



资格认定、预约办理。

2.服务专线



市委人才办  0931-8485557





政策内容(二)

对新取得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 (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 (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 (CFP)、国际财资管理师(CT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 (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国际财务管理师(IFM)、贸易金融精英(QTFS)等资格认证,且在本市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3年的金融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对报考费用给予补贴,每人累计最高5万元。

1.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报考费用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佐证资料。


注:补贴包含考试报名费必须支付的考试准入费、考试费、因考试组织机构产生的考试递延费、税费、教材费(仅向考试组织机构直接购买支付)、培训费(仅参加考试或取证必须支付)、会员年费或认证费(仅限考试期间及取证当年)、制证费。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委金融办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6月、12月1日-15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委金融办综合科  0931-8230895





四、支持科技服务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技术开发和转让项目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按实际技术交易支付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一经纪人(经理人)每年最高20万元。

1.办理要件



(1)技术经纪人从业资质佐证资料;

(2)技术经纪(中介)活动佐证资料;

(3)技术交易支付凭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人才申报→市科技局受理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科技局成果科  0931-8847167

兰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科  0931-8184250





政策内容(二)

对获得CNAS、CMA资质认定企业中,首次确认为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专家、主任评审员、评审员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首次确认为省级技术专家、主任评审员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1.办理条件



申报人须为在兰企业全职工作人员。

2.办理要件



(1)企业获得CNAS、CMA资质认定佐证资料;

(2)申请人首次取得资质认定佐证资料。

3.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4.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0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5.咨询电话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0931-8457099





政策内容(三)

对新取得专利代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且在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1.办理条件



申报对象须为在兰企业全职工作人员。

2.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资格证书(文件)。

3.办理流程



人才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4.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0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5.咨询电话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  0931-8468125




五、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电子商务企业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在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担任过美工设计、IT技术、店铺运营、数据分析、策划营销等方面业务总监、业务主管的人才,在兰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按照企业支付年薪的20%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补贴。

1.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及任职佐证资料;

(2)人才从业经验佐证材料;

(3)人才社保缴费佐证资料;

(4)人才年薪佐证材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会展科  0931-8772701





政策内容(二)

支持MCN机构引进电商直播人才,对签约人才年带货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在兰依法纳税的,给予MCN机构10万元引才补贴。

1.办理要件



(1)人才纳税佐证资料;

(2)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3)人才年带货销售额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1月1日-31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会展科  0931-8772701





六、支持工业设计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新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赛奖项(红点奖、IF设计奖、IDEA、中国设计智造奖、红星奖、国家优秀工业设计奖、G-Mark奖、金顶奖、金剪刀奖、国际A级设计大赛奖等)的设计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

1.办理条件



(1)申报对象须为在兰企业(机构)全职工作人员。

(2)奖项由不同单位共同获得的以知识产权所有方为申报主体。

2.办理要件



(1)知识产权归属证明;

(2)获奖证书(文件)。

3.办理流程



个人(团队)申请→企业(机构)初审上报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4.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9月1日-30日期间提交资料。

5.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生产性服务业科  0931-8775346





政策内容(二)

对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全职引进的工业设计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在兰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发放补贴。

1.办理要件



(1)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人才学历、学位证书资料;

(3)人才社保缴费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机构)初审上报→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9月1日-30日期间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生产性服务业科  0931-8775346





七、支持文化旅游人才发展



政策内容(一)

对新入选国家级动漫游戏重大项目或新获得国家重大奖项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给予主创团队50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即申即办。

2.办理条件



(1)主创团队为在兰文化企业。

(2)奖项由不同单位共同获得的以知识产权所有方为申报主体。

3.办理要件



(1)知识产权归属证明;

(2)获奖证书(文件)。

4.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市文旅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5.咨询电话



兰州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  0931-8113161





政策内容(二)

对由在兰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舞台艺术精品、电视剧、电影,获国家级常设文艺奖项的,给予主创团队30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

2.办理流程



获奖名单公布→市委宣传部上报→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拨款

3.办理要件



(1)作品创作的相关合同和协议书;

(2)获奖证书(文件)。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科  0931-8460536





政策内容(三)

对新获得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评比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国家级奖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省级奖项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1.办理条件



免申即享。

2.办理流程



获奖名单公布→市文旅局上报→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拨款

3.咨询电话



兰州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  0931-8113161





政策内容(四)

对新入选国家级“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

2.办理条件



导游须为在兰州市注册、并从业三年以上的导游。

3.办理流程



入选名单公布→市导游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市文旅局复审上报→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拨款

4.咨询电话



兰州市文旅局市场综合监管科  0931-8113158

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  0931-8533991





· 合集:兰州市人才新政2.0版(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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