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大学工 | 关于严禁在教室区域发布小广告的通知

教育   2024-11-27 19:59   黑龙江  


  全校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室区域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与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严禁在教室区域发布小广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界定

本通知所称“教室区域”指黑龙江大学所有教学用房的内部空间及其直接相连的外部走廊、楼梯、门窗等公共区域。

二、行为规范

1.全面禁止:未经黑龙江大学正式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在教室区域内发布、张贴、悬挂或分发任何形式的小广告、宣传单页、海报等宣传材料。

2.合法宣传途径:对于确有宣传需求的组织或个人,须事先向学校宣传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宣传。

3.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款的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检查监督

1.日常巡查与监管:教务处联合安全保障部、后勤保障处加强对教室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共同监督与举报:鼓励全校同学共同参与教室区域环境的维护,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安全保障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6604649、86609110,学校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我们诚挚地呼吁全校同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抵制在教室区域发布小广告的行为,携手共建一个整洁、有序、和谐的教学环境。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


转自:黑大教务


黑大学工
黑龙江大学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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