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新县土地征收,助力生态防洪工程建设》
2024 年 10 月 18 日,安新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寨里乡小营村和大北头村。
一、小营村
- 征收范围:位于村南,东至农村道路,南至河道,西至徐水区土地,北至耕地,面积约 10.1678 公顷。
- 开发用途:水工设施用地等,用于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建设。
二、大北头村
- 征收范围:位于村北,东至耕地,南至河道,西至农村道路,北至耕地,面积约 20.8344 公顷。
- 开发用途:水工设施用地等,服务于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
此次征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安置方式遵循《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将在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安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且安置对象和宅基地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31 日,县征迁安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需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
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建设,将为安新县带来更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为雄安新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相信在政府科学规划和群众积极配合下,安新县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雄安征地》
雄安征地启新程,
小大乡村共献情。
生态防洪功在远,
未来美景渐分明。
作者陈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