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柳州警方发布《柳州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和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的通告》,从即日起向广大群众有奖征集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对经核实有效的线索给予5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对于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挖出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的,视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更高额度的奖励。
通告全文如下:
柳州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和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从即日起,柳州市公安局向广大群众有奖征集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对经核实有效的线索给予5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对于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挖出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的,视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更高额度的奖励。
一、奖励行为
(一)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转账汇款,发现举报异常大额取现、购置黄金或高价物品及运输大额现金、黄金或高价物品线索,成功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
(二)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或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挖出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的。
(三)其他符合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民群众奖励情形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10、私信公安机关组建的联防联盟群以及前往公安机关当面举报反映。
三、奖励程序
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核实申报,对符合奖励适用范围的人员,主动对接并申报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线索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次举报人,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举报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最高奖励幅度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恶意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共同维护我们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构建平安和谐无诈柳州!
特此通告!
(来源:柳州警方)
编 辑:莫 妍
校 对:韦 澄、荣 杰
审 核:黄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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