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政府已批准,这3处有新地名了!

民生   2025-01-23 14:44   浙江  

 

兰溪市地名办公室地名命名公告
【2025】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丹溪大道”等3处道路地名已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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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兰溪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兰溪市民政局

编辑丨舒可纯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丁嘉露
终审丨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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