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兰征预告〔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兰溪市香溪镇人民政府实施兰溪市香溪镇贡圣堂地块商住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董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香溪镇董宅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或用地红线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5-01-27
202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