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群众消费需求,结合家居下乡工作进展,根据《新干县推动家居下乡试点实施方案》,拟发放第三批家居下乡电子消费券。
通过“建行生活”APP以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施,采取个人线上申领、先到先得方式确定中签人员。同一用户(同一用户名、手机号、设备号均视为同一用户)每种面额消费券限领1张,总数不超过4张。
消费者进入“建行生活”APP,进入新干县家居下乡消费券发放页,“消费券领取”界面,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界面有“立即领取”及“查看我的券”两个按钮,点击“立即领取”按钮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领取消费券。点击“查看我的券”可以看到已领取的消费券和有效期。
统筹家居下乡试点专项资金剩余资金,发放63.2万元消费券。用于购买家具、建材、家装厨卫等家居类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及手机、平板电脑等3C电子产品,在本次消费券活动中不予支持。
面额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单笔消费满5000元减1000元 | 350 | 35 |
单笔消费满3000元减600元 | 300 | 18 |
单笔消费满2000元减400元 | 200 | 8 |
单笔消费满1000元减200元 | 110 | 2.2 |
合计 | 960 | 63.2 |
本次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共5天。分两期发放,第一期消费券有效期:12月26日中午12:00—12月28日23:59:59,有效期3天;第二期消费券有效期:12月29日中午12:00——12月30日23:59:59,有效期2天。
消费者在参与家居下乡消费券活动的商户消费完成后,出示电子消费券,商户先通过建行生活APP扫码进行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客户支付。本次电子消费券不能参与活动商户的充值活动,不得与家装厨卫“焕新”、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券重复使用,购买同一产品不得叠加使用消费券。
(识别二维码可查询参加消费券活动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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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敖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