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亿诉讼未及时披露,知名晋商旗下上市公司被罚

财富   2025-01-06 21:14   山东  

作者:山西资本圈

近日,A股上市公司远兴能源公告称,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三位时任高管进行相应处罚,共计罚款400万元。

违法信披致多位负责人被罚

资料显示,远兴能源前身为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月底登陆深交所,是鄂尔多斯首家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原为“天然碱”,后于2007年8月变更为“远兴能源”,主要生产甲醇、纯碱和小苏打等系列化工产品。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远兴能源实控人戴连荣,出生于山西大同浑源县,通过深耕化工领域,拥有的7项科研化工成果获得国家专利,并成功将氯碱化、纯碱化与煤化工嫁接融合,因此被冠以“中国碱业之王”的称号。同时,戴连荣亦是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的实控人,远兴能源则是博源集团的核心企业之一。

据中国证监会处罚告知书,远兴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即2009年12月,公司等与中煤能源签订《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向中煤能源转让蒙大矿业51%股份。之后协议各方根据约定对蒙大矿业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份,同时约定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

2020年12月,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乌审旗国资公司”)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蒙大矿业,请求以乌审旗国资公司2016年的追溯性评估报告为依据,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矿权转让价款差价21.06亿元,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32%。

2021年11月,乌审旗国资公司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蒙大矿业支付矿权转让价款差价22.23亿元。同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矿权转让差价22.23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上述诉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2年4月才首次披露。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远兴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孙朝晖,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核心高管一年内频现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远兴能源在迎来监管压力的同时,也面临着内部管理挑战。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在2024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后,远兴能源便于11月27日公告称,原董事长宋为兔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随后,戴继锋接任远兴能源董事长,而其为戴连荣的侄子,同时兼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副董事长和总裁。目前戴继锋持有远兴能源股份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同时持有远兴能源控股股东博源控股2.1942%的股份。

同时,在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发布后,远兴能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清因个人工作原因辞职,之后公司任命李君为新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另外,2024年,还有公司副总经理祁世平、刘宝龙等高管请辞。

山西资本圈注意到,根据2023年报数据,剔除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后,远兴能源共有17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在近一年内,远兴能源高管变动达9人次,尤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及处罚后,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职位亦出现调整,如此频繁的高管变动无疑给公司经营带来更多不稳定因素。

(来源公开信息,仅供参考)

山西资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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