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规定,为确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大河乡8月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名单、保障金额等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问题,可向大河乡人民政府和红寺堡区民政部门反映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
监督电话:
大河乡民生服务中心:0953-5095086
大河乡纪委(监委):0953-5095188
红寺堡区民政局:0953-5089921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来源:民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