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辅警在G72泉南高速柳州东收费站出口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收到一条预警通知,一辆桂B号牌小车驾驶人驾驶证信息异常,疑似驾驶证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
接到通知后,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但该车辆驾驶人却无视交警指挥,突然加速企图冲卡逃避检查。好在民警及时制止,成功让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是已注销的,与民警在预警通知时收到的驾驶吊销状态不符,且民警还发现驾驶人与其出示的驾驶证上证件照有细微差别。
原来,驾驶人陈某于2020年4月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陈某此次出示的驾驶证则是其哥哥的。陈某表示,由于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影响开车出行,于是便将其哥哥的驾驶证带在身上,哪知其哥哥的驾驶证也早已注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拖离陈某机动车,告知陈某在15日内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