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后文简称《条例》)是为保障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有关条例。它明确了水库保护范围、管理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是萍乡市首部专门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条例。
在《条例》中,山口岩水库的保护范围首次明确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针对不同区域,通过列举一级保护区3项、二级保护区4项、准保护区9项禁止性行为,明确了严格的保护措施。
在《条例》施行后,有关部门将设立专项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源地的水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激励水源上游地区持续努力保护水源流域的生态环境,也为下游地区提供优质的水源。
将建立断面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制定断面水质考核标准。通过考核,倒逼上游对生态环境进行整改。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与取水口水质的监测,将相关监测结果按月公示。
将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水行政等部门以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保证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
条例的施行将有效防止水源污染,推动上游生态环境改善。从此,萍乡市居民将享受到更加干净、放心的饮用水。
同时《条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举报污染行为,同时也鼓励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