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绿树成荫|浙大管院“聚沙成塔”捐赠计划

学术   2024-05-10 15:20   浙江  

浙大管院“聚沙成塔”捐赠计划分设“浙”里梦想花开、“浙”里记忆永恒、“浙”里绿树成荫三大主题。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期待与你一起,同心传暖意,携手绘未来!


“浙”里绿树成荫


西行河畔,广宇楼旁,绿树成荫,青春飞扬。

每一片树叶,绿意盎然,是学子们对未来的憧憬。

每一棵树木,枝繁叶茂,是校友们对管院的情意。


用你的名字守护校园中的一抹绿,它会在这儿,等你归来,多年后,风吹叶动沙沙作响,这是校园里属于你的声音。

用你的故事装点校园中的一处风景,它会在这儿,静静陪伴,守护学子们成长,引领他们向前追梦。


绿荫之下,新一代管院人的青春故事仍在继续。


捐赠方案


“浙”里绿树成荫主题捐赠分为校友树捐赠冠名以及成为校友树守护者两种形式。校友树将种植于浙大管院新大楼前。


【校友树捐赠冠名】每棵校友树认捐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捐赠方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参与捐赠计划,于认捐后获得校友树冠名权。捐赠方可以使用捐赠人姓名、公司、社团或组织进行冠名。具体冠名细则将由项目组与意向捐赠者沟通。


【成为校友树守护者】每次捐赠金额为200元人民币。捐赠方可获得校友树守护者纪念章一枚。


⬆️校友树捐赠冠名形式


捐赠免税政策


管理学院所有捐赠款项纳入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管理学院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是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方可获得由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享有相应的免税政策。


企业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订)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订)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方式


五万元人民币以下捐赠可直接捐赠至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账户,备注“管理学院+所支持的内容+您的姓名。


五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捐赠,企业或个人须与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收到款项后将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人民币户

户名: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银行账号:379258346113

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

请备注【管理学院+所支持的内容+您的姓名】


港币户

户名: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银行帐号:3909683189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

请备注【管理学院+所支持的内容+您的姓名】


邮局汇款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校友活动中心212室

名称: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邮编:310058

请备注【管理学院+所支持的内容+您的姓名】


第三方平台

支付宝账号

zuef@zju.edu.cn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请备注【管理学院+所支持的内容+您的姓名】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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