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共2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
居民家庭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此项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另据了解,广东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也正有序推进。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导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广东省内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在其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营业网点或APP等渠道发布利率调整公告,借款人可通过相应渠道查看相关信息。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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