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4亩!茂名这里大规模征地,补偿标准已公布

楼市   2024-10-22 23:10   广东  

省道S280线茂名市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

(二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4〕109号)


根据省道S280线茂名市区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二期)项目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坡心镇山寮村委会属下村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坡心镇山寮村委会下灶车经济合作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坡心镇山寮村委会区域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2.452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5130662(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4〕110号)


根据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坡心镇盐仓村委会属下相关村集体的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坡心镇盐仓村委会英歌村经济合作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坡心镇盐仓村委会区域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住宅用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52.274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5130662(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4〕111号)


根据我区城镇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林头镇大器村委会属下村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林头镇大器村委会湾弓岭经济合作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林头镇大器村委会区域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27.324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5130662(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4〕112号)


根据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电海街道安乐村委会属下村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电海街道安乐村委会田头经济合作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电海街道安乐村委会区域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21.7305(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5130662(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茂名市电白区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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