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
四川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引
第一条 为支持引导四川省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参照ISO37301:2021、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T/CASMES 19-2022《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等合规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民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民营企业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与行为自觉,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客观独立原则。要求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不当干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