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秋季招生
新星幼儿园
根据《平教初[2024]87号 关于2024年县直公办幼儿园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秋季平和县新星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施规范招生。
2.符合我园招生条件的儿童由家长自愿向本园申请登记报名,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摇号获取学位的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
1.平和县新星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160名。
2.平和县新星幼儿园二分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60名。
招生对象
适龄对象
01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 、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报名要求
02
每名幼儿只能报一所城区公办园,如果多所同时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动。
政策性照顾对象
03
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的材料(见下图)
招生范围
1.小溪镇共和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平和县新星幼儿园。古楼村、联星村的适龄幼儿,可就读新星幼儿园二分园。
2.平和县小溪镇八个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籍在平和县小溪镇原八个社区(城南、城东、东大、东风、广宝、建设、九一七、新东),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招生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00 至下午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登记资格。
2.登记办法:监护人持有效证件(户籍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到各幼儿园报名登记(每个适龄幼儿只能参加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3.材料审核:
8月19日,幼儿园组织人员对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报名信息有误或资料不齐全被退回的对象,可在8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提交。
4.名单公示:
8月19日-8月21日,将符合报名资格幼儿名单公示在幼儿园招生公示栏对外公示三天。
如有多次重复报名多所幼儿园或户籍、房产信息不符者将取消其摇号资格。
5.录取办法:
若申请登记审核确认后的适龄幼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统一于8月22日上午,在相关幼儿园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并邀请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家长现场监督见证,现场电脑随机摇号结果名单随即公示,如信息不实则取消录取资格。如仍有剩余学位,幼儿园可以面向户籍在小溪镇其他各村公开补录,补录前要公示补录方案,并按该文件招生程序执行。
6.复审确认
公示后无异议的幼儿家长请根据我园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园预报名。
招生文件
E
N
D
平和县新星幼儿园
一审一校:李秋梅
二审二校:陈 洁
三审三校:黄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