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邓某某利用县卫健委党委委员的职务便利,伙同廖某某、姚某,在29个乡镇卫生院维修项目和37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通过提高单价、数量、人工工资等方式虚增工程量,骗取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发展统筹资金132.4万元;同时为他人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49.53万元。2024年9月,邓某某、姚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廖某某被解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查,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邓某某利用县卫健委党委委员的职务便利,伙同廖某某、姚某,在29个乡镇卫生院维修项目和37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通过提高单价、数量、人工工资等方式虚增工程量,骗取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发展统筹资金132.4万元;同时为他人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49.53万元。2024年9月,邓某某、姚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廖某某被解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