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年度12批次1号地补偿安置公告)
西地镇冯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承德市2025年度第3批次1号地(原承德市2024年度第12批次1号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冀北电力输变电设备制造厂西南侧(东至:冀北电力输变电设备制造厂,南至:市政道路,西至:冯营子村,北至:冯营子村)的土地,面积约7.3068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7.3068公顷,其中农用地7.1836公顷(其中耕地1.6648公顷)、建设用地0.123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我区第三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6万元/公顷(12.4万元/亩),计1359.06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承德市双滦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双滦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土地权属、承包地和宅基地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滦政发〔2020〕4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拟缴纳社保费467.65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地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sl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15133810270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年度12批次2号地补偿安置公告)
西地镇冯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承德市2025年度第3批次2号地(原承德市2024年度第12批次2号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鹏涛物流西南侧(东至:鹏涛物流界,南至:市政道路,西至:冯营子村,北至:伊逊河)的土地,面积约4.528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5289公顷,其中农用地4.5289公顷(其中耕地0.854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我区第三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86万元/公顷(12.4万元/亩),计842.375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承德市双滦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双滦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土地权属、承包地和宅基地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滦政发〔2020〕4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拟缴纳社保费294.831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地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sl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15133810270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年度12批次3号地补偿安置公告)
大庙镇小三岔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承德市2025年度第3批次3号地(原承德市2024年度第12批次3号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承围支线东侧(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小三岔口村,西至:承围支线,北至:小三岔口村)的土地,面积约0.030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309公顷(其中耕地0.028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我区第四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68万元/公顷(11.2万元/亩),计5.191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承德市双滦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稿)双滦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土地权属、承包地和宅基地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滦政发〔2020〕4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拟缴纳社保费1.816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大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本公告可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slq.gov.cn/。
联系人:王树伟 联系电话:18631421550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来源:双滦区人民政府、承德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