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交警发布通告

政务   2024-11-20 08:38   内蒙古  


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增电动三四轮车

禁行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赤峰市中心城区相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禁行街” ,禁止未注册登记办理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区域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宁澜北路至芳草路)

红山区玉龙大街(火花北路至苇塘河街)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友谊大街(腾飞大道至银河路)

松山区应昌街(宝山路至大板路)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二、禁行车辆类型
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登记的黄色、蓝色牌照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
三、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1月19日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宁澜北路至芳草路)

红山区玉龙大街(火花北路至苇塘河街)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友谊大街(腾飞大道至银河路)

松山区应昌街(宝山路至大板路)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来源: 赤峰交警

编辑:刘   轩

校对:王艳玲

审核:聂   珊

投稿邮箱:shixun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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