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无上光荣|2025年上半年征兵宣传

文摘   2024-12-23 14:45   天津  

一、应征报名时间

全国征兵(男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全国征兵(女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参军入伍★★★

唯一官方网站:https://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全国征兵网报名)

应征报名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报名参军,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三、应征条件与要求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2、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四、体检基本要求

1、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

具体情况请上网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或扫描此二维码查看。

五、入伍流程详解

 六、天津市优待政策

1、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和奖励:专科(含高级工)以上毕业生,凡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原则上优先批准入伍,并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2、专科学生退役免试读本科:全日制专科学生入伍,退役或复学并完成学业后,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专升本。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公务员定向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1年内,可报考本市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且每年设置一定比例职位定向招录天津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5、报考机关选调生:本市机关组织开展选调生招录工作,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放宽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方面的条件。

6、事业编定向招聘:各事业单位以本单位年度定向招聘范围计划招聘人员总量的10%左右确定比例,或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7、报考军队文职:服役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四有”军人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参加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8、报考消防救援队: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每年拿出计划招录总数的 1/3 指标定向招录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测试合格的直接录用。

9、立功安置政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个人三等功奖励的,由政府按一定比例和有关规定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优待金标准每年42404元,退役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万元。

11、军士家庭补助: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选改为军士,以及从本市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军士进入下一军衔等级的,每年发放军士家庭补助金8480元。

12、在津落户优持政策: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大学生士兵(含高职及以上)退役复学的,可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将户口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住房,也可迁至入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士兵退役2年内,可将户口迁至入伍时所在区人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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